2021年3月11日,伊吾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《伊吾縣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(伊政辦發〔2021〕5號)以下簡稱《方案》,現將《方案》有關內容解讀如下:
1.制定《方案》的背景
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會精神,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,牢固樹立尊重自然、順應自然、保護自然理念,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。
2.制定《方案》的目的和意義
全面鋪開、分階段推進伊吾縣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,推動建立歸屬清晰、權責明確、保護嚴格、流轉順暢、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,推進伊吾縣生態文明體制改革,支撐自然資源合理開發、有效保護和嚴格監管。
3.制定《方案》的依據和適用范圍
《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》(自然資發〔2019〕116號)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》(新政辦發〔2019〕127號)《哈密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》(哈政辦發〔2020〕18號)
4.《方案》的主要內容
《方案》由總體要求、工作目標、職責分工、主要任務、時間安排、保障措施、應急保障、附則8個部分組成。
http://www.hljhgjt.com/info/2351/73681.htm